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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新媳妇家规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冰雨    时间: 2013-5-6 23:13
标题: 新媳妇家规
针对现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意见和看法,仅供参考,如有意见请保留:

1.

公婆:他们培养了你,抚育了你,你有义务也有责任帮他们养老送终。但是,作为我不同,没有嫁给你之前,我们互不认识,谈不上义务及责任。嫁给你后,我也没有义务和责任(因为他们是你的父母),如果我做到了,那是我帮助了你,你应该感到感激。
2.

关心:自现在来说,出于情分,出于你对我的关怀(没有你的父母也不会有如此优秀的你),每周我有一至两次同你的父母、姐姐交心,但那也不是我的本职。他们二十多年来给予了你精心的照顾,但没有给我,所以,我没有必要更没有义务一定要履行你所说的每天一通电话。如果你坚持需要这样做,那没办法,我只能说句抱歉。
3.

金钱:自现在的问题看来,我觉得我们AA制更好一些。各人钱财各人管,但在于生活开支及下一代的开支问题上,我建议根据我们各个的收入进行比例分配。(例如:本月共开支2000元,以你我目前的工资,你应该承担1400元,我应该承担600元)
4.

孩子:孩子是我们共同的,双方的父母没有义务来帮忙带小孩,如果他们做到了,我们应该感激。如果没有做到,我们也不应该埋怨。当然,抚养权我们各半,这是谁都推卸不了的责任。
5.

房子:我没有带钱到你们家买房子,所以我不要求你及你的父母为我们提供住房,如果他们做到了,我会感谢他们,没有做到,我也不会埋怨。所以,如果以后我们自己买房子,我不会要求父母替我们缴房款,有钱就住,没钱就租,这是我的意见。但是,如果我们有共同用自己的存款买房,房子就所属我们两人的,房产证上要公证我们的名字,如果没有,我可以拒绝给钱,请不要怪我夫妻不同心。这年头,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,我需要保证自己的权益。
6.

综合上述所述,如果你觉得窝心或窝气,请你自已解决。我知道你一直希望自己的老婆向古代时候那样相夫教子,温柔贤德,但是现在是21世纪,我们都有所属自己的工作,我不是古代的女子要靠你来养活。俗话说的好,端人饭碗受人管。而我并没有吃你靠你养,所以请你理解我不能成为你希望的那样。如果你要拿我同其它的女子去比较,那你尽管去比较,不过你最好看看我嫂子是怎么做的(到现在为止你有没有看到她给我母亲打过电话或是表示关心一下,你看看她现在过的是怎样的生活,而我又是怎么样生活的)。如果你接受不了这样的我,我无异议,你决定就是。

原则:平等、公正、客观


义务:无条件付出限于夫妻和孩子的关系。

结婚是双方自愿,基于对对方的爱而结婚,因此女方不是男方家的人,男方也不是女方家的人。他们彼此只属于这个共同的小家庭。

一、与四老的关系

1、各自爸妈各自爱。
经常打电话、看望、买礼物、陪说话、生病照顾等孝顺方式是单方而不是双方的义务,因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也没有从小到大抚育的感情。另一方只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协助完成,并且如果主动协助了,要表示感谢。如果合不来,谈不来,不勉强,可以多尊重,少接触。
2、四老没有义务给小家庭买房买车和给彩礼聘礼,如果有主动做了,应表示感谢。
3、家公婆没有义务给媳妇钱、照看媳妇怀孕期间和月子,同时,也没有使唤媳妇做家务的权利。反之,对男方亦然。
4、夫妻一方回另一方家,煮饭、扫地洗衣、盛饭等家务不是义务是情份。如果主动做了应当得到感谢。

二、与亲戚的关系

1、各自亲戚各自招待,另一方只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协助完成,并且如果主动协助了,要表示感谢。
2、双方亲戚的事情,尽量帮办。亲戚找工作,办证件等事件都可以帮办理。孩子上学托管等不帮,小家不是免费招待所。我们更没有承担亲戚困难的义务和能力。

三、家务关系

家务轮流做、对半分。双方都有工作,没有哪一方有照看全家三代的义务。但夫妻双方及孩子有互相照看的义务。
跟贴:
1
、孩子的姓氏,父亲没有优先权,因为母亲对孩子付出是最多,所以孩子应该和母亲姓。
2
、公婆也没有权力要求与儿媳、儿子同住的优先权,双方父母是平等的,
3
、由于公婆与儿媳,岳父母与女婿没有法定上的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,所以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谁应该照顾谁的义务,关系好就多接触,关系不好,当路人。
作者: xueer84530    时间: 2013-5-7 03:07
觉得这个很有趣,有一些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,象对老人的态度之类。
作者: 豆豆妈咪    时间: 2013-5-7 07:02
这层关系真难处理
作者: 小木果果    时间: 2013-5-7 10:56
婆媳关系自古就是话题
作者: 海蜘蛛瑟德法    时间: 2013-5-7 14:51
很难分得太清呀。
作者: piaoyq    时间: 2013-5-7 18:45
看到这个我就头大,赶紧溜了。O(∩_∩)O
作者: 君子一诺    时间: 2013-5-7 22:40
欢迎来发贴,
作者: angelren    时间: 2013-5-8 02:34
我觉得很不错,虽然有点不近人情,但是确实最有效减少矛盾的办法
作者: 娅莎妈妈    时间: 2013-5-8 06:29
系统出错了,圈子话题都跑到论坛了,放心不会删掉
作者: 肥猪七七    时间: 2013-5-8 10:23
哦,写得不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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